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熟悉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专业领域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4.遵纪守法,认同企业文化,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利益,个人品行、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原单位工作评价说明)。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8.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最近三年有重大失信记录,被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中层干部岗位应具备《自治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符合《新疆环保循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招聘职位表》中相应任职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