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环评机构申请资质或由乙级资质升到甲级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环评师来支撑,而一直以来环评师并不富余,便有了挂靠这一说。目前环评资质挂靠可以分为个人的环评师挂靠和建设项目资质挂靠两种,个人挂靠环评师资质每年能拿3万至6万元挂靠费;公司挂靠环评机构资质的,需要抽取建设项目费用的30%左右交给环评机构作为管理费。
可以从被查的环评机构中一窥全豹。据了解,2015年环保部在《关于2015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中点名66家环评机构,其中有16家是因为“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或“环评文件部分章节由协作单位人员主持编制”,近日环保部连续公布对环评单位出借资质给予处罚的公告,可见现在挂靠现象有多严重。
环评资质挂靠成行内公开秘密
我国的环评实践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在80年代细化了基本建设项目环评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在2002年,环评的地位获得空前提高,当年通过的《环评法》不但将环评对象的范围扩大到规划,而且将环评规定为审批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
工程未动,环评先行。在建设项目和规划动工之前做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环境的第一道“闸门”。然而,如今环评领域出现了“有资质的不干活,干活的没资质”的挂靠苗头。
这一现象是环评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阵痛”,只有在改革现行的环评体制小气候,同时形成对排污高压的环保大气候后,这道“闸门”才能把得严、守得死,环评资质挂靠已经是行内公开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