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新污染物,主要有四大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
监测背景及要求
我国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不断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建设等。
2022年0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2023年03月,正式施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部令 第28号),包括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等14类新污染物被列入重点管控范围,被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024年0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2024年05月,《关于印发《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175号)中强调,潜在环境风险相对较高的地表水国控断面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必须监测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项目。
2024年06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4〕195号),加强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
随着一系列政策相继制定及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已经成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件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3)“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答记者问”
(4)《关于印发《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175号)
(5)《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原标题:威胁生态和生命健康,新污染物危害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