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发函件督促。8月30日,针对未完成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的2家县(区)政府,及时下发函件督促,明确指出其未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强调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
二是召开约谈会议。9月1日,对还未完成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7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在约谈会上,严肃指出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未完成任务的原因,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治理进度,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
三是现场调查核查。9月10日,安排工作人员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7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实地查看煤气发生炉的运行情况、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全面了解各单位的治理进展。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