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0千伏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日期:2024-10-21     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浏览:147    
核心提示: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0千伏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二次1. 招标条件霍城县新材料产业
 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0千伏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0千伏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项目【2024】2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0千伏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霍城县。

2.2建设规模:①新建110千伏开关站一座,其中主建筑物为综合配电室,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站内建构筑物基础混凝土等级为C30,垫层混凝土等级为C20。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②新建1条开关站至霍城 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长度18千米,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③新建 110千伏电缆线路4.5千米;新增110千伏变压器1台,主变容量25兆伏安,新增10千伏开关柜6台,低压开关柜12台等。

2.3总投资额:5300万元。

2.4总承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同时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同时本工程项目经理(如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开标前发现其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对其投标单位给予废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3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新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主页点击“信用服务”选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主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网站主页点击“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3.10、其他要求: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 年10月26日19时3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10时30分。

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霍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霍城县

联系人:龚泽文    

联系电话:18899579685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999号鸿泰康城2号楼3楼

联系人:陈瑞雪   

联系电话:150228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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