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团5连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EPC总承包

   日期:2024-11-20     浏览: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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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团5连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165团5连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9004002240722) 已由 第九师白杨市农业农村局 以师农建发〔2024〕3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五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165团5连
3.工程规模:5连组织阵地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改造室外道路及地坪 2414平方米、新建路缘石2232.36米、新建绿地5507.53平方米、乔木种植360棵、安装路灯41盏、铺设绿化给水管网2056米。改造连队农村道路7185.76平方米。新建防洪渠1535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9004002240722001001 165团5连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EPC总承包 1、项目规模:5连组织阵地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改造室外道路及地坪 2414平方米、新建路缘石2232.36米、新建绿地5507.53平方米、乔木种植360棵、安装路灯41盏、铺设绿化给水管网2056米。改造连队农村道路7185.76平方米。新建防洪渠1535米。 2、招标范围: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本项目的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2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均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5.2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6 信誉要求: 3.6.1 企业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6.2 企业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6.3 企业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6.4 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7 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8 其他说明: 3.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九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五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第九师165团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 系 人:
蔡国宝
 
联 系 人:
戚娟、张芯瑜、周锐、靳星宇
电 话:
13999498099
 
电 话:
173976966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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