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中区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次招

   日期:2024-12-09     浏览:967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中区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奎发改投资【2024】79号文批准;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中区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奎发改投资【2024】79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财政本级资金。建设单位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中区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奎屯市;

2.3建设规模:3.5万吨/天污水处理及自控、安防、仪表、部分智慧化等设备采购安装。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计划总工期:273天(日历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00分-2024年12月27日10时30分

3.2方式:于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124.119.80.6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设备供应商近五年须有两个及以上业绩,业绩规模为3.5万吨/天及以上处理量的污水处理厂设备(含自控设备)集成供货、安装、调试。

4.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所有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主体方必须为自控调试单位,且仅允许2家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4.5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2所述地点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政府网及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124.119.80.62/)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联系人: 张小桥

联系电话:18109926123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高莉佳

联系电话:13031316035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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