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兵地融合大道建设项目地方段竣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日期:2024-12-12     浏览:10316    
核心提示: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哈密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单位代码类型: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哈密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652200MA775T504F 建设单位法人: 陈令军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昊然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兵地融合大道哈密南服务区综合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哈密兵地融合大道建设项目地方段竣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中心坐标: 经度:93.27085,93.8043 纬度: 42.97605,42.7964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16-09-26
环评审批文号: 新环函〔2016〕1237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931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991.7 运营单位名称: 哈密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52200MA775T504F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0109313303344D 验收监测单位: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50109313303344D 竣工时间: 2018-08-31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11-04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12-02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list/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工程为新建,路线全长82.237千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整体式37米,分离式2×16.5米,全线采用半刚性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大桥1360米/4座,中、小桥86米/4座,通道7道,涵洞127道。全线共设互通立交7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12处,连接线16261米/6条,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与主线收费站合建)、路段管理中心1处、主线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与服务区合建)。工程总投资约27.3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885.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 实际建设情况: 兵地融合大道项目地方段线路全长53.56km,全线共设桥梁7座,大桥1360/4(m/座)、中、小桥56/3(m/座),涵洞68道。全线共设互通立交4处,平面交叉4处,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与主线收费站合建)。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建设性质为新建,本次地方段路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部分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实际工程总投资19.31亿元,环保投资991.7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由于仅针对地方段验收,与环评阶段相比,主线长度减少了28.677km,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相应由环评阶段的7处减少为1处;线路未发生横向位移;环评期总投资共计27.316亿元,环保投资4885.4万元,占总投资的1.8%,实际总投资19.31亿元,环保投资991.7万元,占总投资的0.51%,由于主线与环评期相比减少了兵团建设部分,投资额度相应减少。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19〕1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路基工程:工程路线全长53.56km,全部为新建。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路面工程①主线行车道、路缘带路面结构形式②被交叉道路路面结构形式;桥面铺装,上面层:5cmAC-16F下面层:7cmAC-25;(4)观景台工程,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兵地融合大道的建设,利用清表土,沿线设置景观,经设计单位变更后,利用多余清表土沿线设置了三处景观;全线设附属设施: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与二道湖主线收费站和西戈壁主线收费站合建)。 实际建设情况: 路基工程:工程路线全长53.56km,全部为新建。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路面工程①主线行车道、路缘带路面结构形式②被交叉道路路面结构形式;桥面铺装,上面层:5cmAC-16F下面层:7cmAC-25;(4)观景台工程,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兵地融合大道的建设,利用清表土,沿线设置景观,经设计单位变更后,利用多余清表土沿线设置了三处景观;全线设附属设施: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与二道湖主线收费站和西戈壁主线收费站合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和施工活动范围。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建设任何临时设施,采取草方格沙障的方式进行防风阻沙,减少对地表扰动。尽量减少对生态公益林的占用,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和中小胸径苗木进行移植。对生态公益林应进行占补平衡,按相关要求对砍伐林木进行补偿。沿线取土场、弃土场的陡坡一律进行缓坡处理;取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并选择本地适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路基坡脚外侧开挖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 (2)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针对噪声超标的二堡镇六村、红星二场三连、红星二场场部、黄田农场草原站等4处21户居民点采取安装隔声窗的降噪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沿线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合适的防护距离,在该距离内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散装物料堆存覆盖苦布,车辆运输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及时洒水抑尘;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及时清洗车辆。服务区等附属设施冬季供暖均采用清洁能源。 (4)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远离南湖水库和农灌渠;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池、沉砂池处理达标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服务区生活污水分别纳入南湖工业园区、二道湖工业园污水管网;污水管网未建成前,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用于服务区绿化用水。 实际建设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均已平整恢复,路基边坡等采取工程防护措施,落实了地貌恢复,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1处——二堡镇六村(火石泉村),敏感点路段安装了声屏障,长度合计920m。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的采暖设备为电锅炉,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仅设置1处取弃土场,远离地表水南湖水库,未在其附近设置取弃土(渣)场、拌合站、预制场和施工营地等临建设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废水回用等措施,未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染物。施工阶段落实了环评及批复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运营期桥梁段设置了封闭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路基段为防渗路基,设置了防渗边沟、防撞护栏;工程线位沿线设置监控装置,由公路监控管理中心统一监控管理。本项目所有桥梁不跨越水体,与周围地表水无水利联系。 沿线服务设施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冬储夏灌,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各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均建有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得到合理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及试通车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
变动情况及原因: 由于仅针对地方段验收,与环评阶段相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相应由环评阶段的7处减少为1处,仅为二堡镇六村(火石泉村)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和施工活动范围。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建设任何临时设施,采取草方格沙障的方式进行防风阻沙,减少对地表扰动。尽量减少对生态公益林的占用,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和中小胸径苗木进行移植。对生态公益林应进行占补平衡,按相关要求对砍伐林木进行补偿。沿线取土场、弃土场的陡坡一律进行缓坡处理;取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并选择本地适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路基坡脚外侧开挖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 实际建设情况: 施工期间按批复要求已尽可能减少工程用地;所有临时占地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征地相关手续,施工临时占地基本为国有未利用地,所占林地、草地及耕地均已做补偿方案并且支付补偿款;施工期间施工便道周围设置有警示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对所有的取(弃)土场进行了了缓坡处理,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已进行了平整恢复;养护工区和服务区均已进行了迹地恢复。建设单位已采取草方格沙障的方式进行防风阻沙,减少对地表扰动,穿越沙化封禁保护区及哈密市湿地公园处未降低原有生态质量,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沿线服务设施废水经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出水冬储夏灌,不外排 满足监测工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安装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 安装的声屏障降噪效果在3.6~7.5dB(A)之间,沿线敏感点现状声环境均能够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满足监测工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和施工活动范围。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建设任何临时设施,采取草方格沙障的方式进行防风阻沙,减少对地表扰动。尽量减少对生态公益林的占用,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和中小胸径苗木进行移植。对生态公益林应进行占补平衡,按相关要求对砍伐林木进行补偿。沿线取土场、弃土场的陡坡一律进行缓坡处理;取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并选择本地适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路基坡脚外侧开挖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期间按批复要求已尽可能减少工程用地;所有临时占地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征地相关手续,施工临时占地基本为国有未利用地,所占林地、草地及耕地均已做补偿方案并且支付补偿款;施工期间施工便道周围设置有警示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对所有的取(弃)土场进行了了缓坡处理,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已进行了平整恢复;养护工区和服务区均已进行了迹地恢复。建设单位已采取草方格沙障的方式进行防风阻沙,减少对地表扰动,穿越沙化封禁保护区及哈密市湿地公园处未降低原有生态质量,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拆迁主要位于红星二场和黄田农场路段,拆迁建筑物土坯房5180m2,砖瓦房6100m2,围墙143m2,大棚14600m2,拆迁电力、电讯设施电力线8940m,通信光缆8940m,电杆334根,路灯40根。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调查,本项目本项目拆迁主要位于红星二场和黄田农场路段,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二堡镇六村(火石泉村)拆迁电力电杆334砼,通讯电缆8940米;拆迁建筑物6100m2,大棚14600m2;另外在建设过程中需砍伐杨树110棵,榆树1813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对生态公益林应进行占补平衡,按相关要求对砍伐林木进行补偿。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所有临时占地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征地相关手续,施工临时占地基本为国有未利用地,所占林地、草地及耕地均已做补偿方案并且支付补偿款。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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