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二师扩建三十七团水利工程

   日期:2024-12-31     浏览:65910    
核心提示: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代码类型:建设单位机构代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12990200MB1C225877 建设单位法人: 薛明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杰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新疆铁门关市红旗街与将军西路交叉口峻特大厦4-5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兵团第二师扩建三十七团水利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126-引水工程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 第二师37团
中心坐标: 经度:85.57336807 纬度: 37.97160560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0-03-19
环评审批文号: 兵环审〔2020〕1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56422.68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286.28 运营单位名称: 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2990200MB0Q20953Q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10000563794182G 验收监测单位: 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50109MA77X6QWX3 竣工时间: 2023-11-30
调试起始时间: 2024-05-01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01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11-29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12-27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环保小智网站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2793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工程任务以灌溉、供水为主,在新建灌区的同时整合配套老灌区,并为三十七团城镇生活、绿化、生态和工业发展预留用水条件。 实际建设情况: 工程任务以灌溉、供水为主,在新建灌区的同时整合配套老灌区,并为三十七团城镇生活、绿化、生态和工业发展预留用水条件。
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际建设与环评文件一致,没有发生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工程在车尔臣河第一分水枢纽断面多年平均引水量为7361.1万立方米,其中,跃进灌片水量927.9万立方米(原用水指标),新扩建灌片水量6433.2万立方米(新增用水指标);折合到工程引水渠首断面多年平均引水量为7066.7万立方米。工程从惠海3级电站尾水取水,新建引水渠进入调节沉沙池后再向灌区供水。 实际建设情况: 工程建成运行以来,三十七团老灌区用水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利用大石门水库扣除且末县用水量及下泄生态水量后的余水作为新增用水,2020年全年引水2788.40万立方米,2023年全年引水4976.20万立方米,2024年9月10日之前引水3987.91万立方米,均未超过6487.5万立方米(0.65亿立方米)的设计目标值。
变动情况及原因: 工程实际引水未超过6487.5万立方米(0.65亿立方米)的设计目标值。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法。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选用沉淀+砂滤工艺。机械含油废水:采用小型隔油池。临时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接触氧化池”方案。施工管理区生活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实际建设情况: 砂石料加工系统工艺由为干法生产,无废水排放。 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采用的是沉淀法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期间,大部分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在且末县城机修保养点进行。施工现场基本无含油废水排放,只有少量机械临时保养废机油,各施工单位自行修建了混凝土集油池收集废机油,废机油将用于砂石料加工厂非精密设备润滑。 各个临时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的处理方式。 工程施工管理区生活污水亦采取化粪池的处理方式,处理目标和临时生产生活区一致。 变化原因:管理站工作人员采用倒班的方式值班,每班约5人,平均每月产生的生活污水约10m3,因生活污水量较少,污水一体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且末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环境监理报告,工程施工过程中,只设置了砂石料加工系统1座,砂石料加工系统工艺由为干法生产,无废水排放。 根据环境监理报告,工程施工管理区生活污水亦采取化粪池的处理方式,处理目标和临时生产生活区一致。变化原因:管理站工作人员采用倒班的方式值班,每班约5人,平均每月产生的生活污水约10m3,因生活污水量较少,污水一体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且末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引水工程沿线地表水水质保护,在输水渠道两侧、调节沉沙池坝脚线以外设置防护隔离带,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禁止在引水渠、调节沉沙池开展水产养殖,全面加强调节沉沙周围的污染源质量和管理。 做好陆生和水生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尽量避让胡杨、柽柳等野生植被,禁止扰动和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或绿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在车尔臣河下游设置陆生和水生生物长期观测点,及时调整灌区水资源配置。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生产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工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迹地清理恢复。工程施工中须严格落实《关于且末县三十七团骨干水利工程项目考古调查发掘结项报告》(新文考字)﹝2017﹞63号相关要求,确保文物遗存安全。 实际建设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在输水渠道两侧、调节沉沙池坝脚线以外设置防护隔离带,初步划定了水源保护管理范围;没有在引水渠、调节沉沙池开展水产养殖;施工单位全面加强了调节沉沙周围的污染源质量和管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水保要求,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避让了胡杨、柽柳等天然野生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对已完工的弃渣场进行了覆土,施工迹地措施。施工期间,对道路进行洒水,对施工生产区颗粒物进行防尘网苫盖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新疆科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成立了工程环境监理部,派监理人员常驻工地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监理;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加强水环境、生活垃圾和扬尘、噪声等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混凝土拌合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浇灌附近沙地和施工扰动区域洒水降尘,少量回用,没有排入附近河道。工程在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道路定期养护、洒水,减少了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拉运至37团现有垃圾场进行综合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料场、渣场、施工临时道路等进行了施工迹地恢复。施工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关于且末县三十七团骨干水利工程项目考古调查发掘结项报告》(新文考字)﹝2017﹞63号相关要求,没有造成文物破坏。
变动情况及原因: 已落实环评批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时,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和和初步设计报告。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中。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实际建设情况: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了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环境监理委托新疆科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和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工程建成后,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变动情况及原因: 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二级标准。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管理站工作人员采用倒班的方式值班,每班约5人,平均每月产生的生活污水约10m3,因生活污水量较少,污水一体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且末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没有排入附近河道和渠道,对地表水水质没有产生影响。 无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作业面扬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砂石料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以及施工道路扬尘等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与环评一致。 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的流动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与环评一致。 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补充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厕所、污水坑必须清理平整,并用石炭酸、生石灰进行消毒,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施工单位与铁门关市平祥缘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垃圾清运协议,将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37团现有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陆生和水生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尽量避让胡杨、柽柳等野生植被,禁止扰动和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或绿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在车尔臣河下游设置陆生和水生生物长期观测点,及时调整灌区水资源配置。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水保要求,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避让了胡杨、柽柳等天然野生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对已完工的弃渣场进行了覆土,施工迹地措施。施工期间,对道路进行洒水,对施工生产区颗粒物进行防尘网苫盖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车尔臣流域管理处已在车尔臣河下游设置陆生和水生生物长期观测点,连续观测下游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工程环境风险施工期重点关注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入可能引起河流水质存在的污染风险,运行期重点关注如果工程超量引水引发车尔臣河下游生态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环境风险。 根据工程施工期监理资料和现场调查,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没有排入附近车尔臣河。 工程运行以来,三十七团老灌区用水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利用大石门水库扣除且末县用水量及下泄生态水量后的余水作为新增用水,2020年全年引水2788.40万立方米,2023年全年引水4976.20万立方米,2024年9月10日之前引水3987.91万立方米,均未超过6487.5万立方米(0.65亿立方米)的设计目标值。 经陆生生态调查结果可知:由于工程年引水量占天然河流年年径流量比例不大,且由于工程建设对下游河岸林草的影响是一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自调节沉沙池2022年3月蓄水以来,目前是调节沉沙池蓄水的第三年,下游河段水量减少对河岸林草生长状况变化不明显。 部分施工单位与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定期拉运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油;部分施工单位将车辆维修的任务委托给车辆定点维修单位修理。截止竣工环保验收前,施工单位已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转运完毕。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对河道下游鱼类资源补偿;对生态影响进行补偿。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河道下游鱼类资源补偿额和生态影响补充因资金未落实,无法实施政府采购,暂未实施。建设单位做出承诺,待专项资金批复落实后,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落实“车尔臣河河道下游鱼类资源补偿和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影响进行补偿。”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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