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沙湾市城区塔城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日期:2024-08-16     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浏览:179    
核心提示:塔城地区沙湾市城区塔城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65420024081500110001)一、招标条件本 塔城地区沙湾市城区塔城路
 塔城地区沙湾市城区塔城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6542002408150011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沙湾市城区塔城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投资【2024】55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2930.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2.项目规模: 改建道路2904.21米,红线宽度40米,配套供水管网2904.21米,市政消火栓等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02408150011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沙湾市城区塔城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勘察、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总工期: 2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派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配备齐全,(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 证)、项目负责人(B 证)、安全员(C 证));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提供近五年 2019 年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2)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提供近五年 2019 年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5)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6)近 3 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6日到 2024年09月10日
2.获取方式: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室-2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展鑫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广场西路41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万科云写字楼2403室
联 系 人:王涛 联 系 人:张晓宇、汪琪琪
电 话:13565555145 电 话:180409031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164907517@163.com
 
2024年08月1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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