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日期:2024-08-27     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浏览:242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拜发改批〔2024〕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
 
一、招标条件
    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拜发改批〔2024〕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2.9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拜城县拜城镇西域明珠小区以西、荣域蓝湾小区以北。
    2.工程规模:新建校舍12317平方米,及购置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92624073100357001001
拜城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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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8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拜城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拜城县胜利路28号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街道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B座2309室
联系人:
马白提·苏来曼
联系人:
牛晓艳
电话:
13369875515
电话:
186906131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43947988@qq.com
监督部门:
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电话:
0997-86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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