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24-09-08     浏览:1428    
核心提示:四川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四川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410000.00元。
  四川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410000.00元,招标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建城市管理多功能物流中心:包含计量站、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理规模7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含收运系统;分二期,一期实施100吨,二期暂不纳入本项目)、渗滤液(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规模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日、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垃圾暂存间、作业车辆停车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占地面积91.48亩,总建筑面积约2.3万㎡。
 
   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项目业主: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240619-09:30:00
 
  公示期:2024年06月25日~2024年07月01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13428000.00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标题:四川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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