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举措之一,该文件还明确了严禁以生态环境保护名义向企业摊派,严禁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严禁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应付督察等采取紧急停工等简单粗暴行为。
“生态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裴晓菲说。
生态环境部近日出台了“以高水平保护促进新质生产力”系列政策,包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绿色金融作用、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等,助力经济企稳向好。
裴晓菲举例介绍,在环境准入方面,优化环评审批分级管理。例如,企业要发展,需要有总量排放指标,生态环境部优化新改扩建项目总量指标监督管理,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
在对企业的服务保障方面,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依托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技术咨询和推广服务;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污染治理等项目纳入各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一视同仁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在对企业的监督执法方面,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持续规范涉企收费和罚款,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裴晓菲说,生态环境部正在开展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严禁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应付督察等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于搞“一刀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严肃问责。
裴晓菲表示,今后将继续探索和丰富有关政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